山东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《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》

2025年2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5〕136号),对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。山东省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,为落实国家改革要求,7月31日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、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《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》,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、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。

《方案》分为四大部分:一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机制、二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、三是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风险防控机制、四是保障措施。
在第一部分“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价格机制”中,《方案》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、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、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竞争机制并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。《方案》明确:“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,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明确机制电量规模、执行期限,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。”
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的前置条件:“各地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项目核准、并网、上网等前置条件。”
在第二部分“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市场交易机制”中,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:“推动中长期市场价格与一次能源成本、现货市场价格有效衔接。”
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:“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交易,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。”
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一项指明:“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,坚持按效果付费,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、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,促进辅助服务价格合理形成。”
“在现行调频、爬坡辅助服务交易基础上,适时开展备用辅助服务交易。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与爬坡辅助服务市场、现货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。”
“调频辅助服务费用,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。”
在优化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一项,《方案》列出:“根据山东电网用电负荷(含备用容量)总需求,对各类型市场化机组的有效容量给予补偿。按照全网回收长期边际机组固定成本原则确定容量补偿标准,依据系统总容量需求与总有效容量,设置容量供需系数。发电机组容量电费由机组可提供的有效容量、容量补偿电价标准以及当年容量供需系数三者乘积确定。”

